公 司 架 构
EDF一定发按照《公司法》要求,本着精简、效能的原则,建立法人治理结构。
(一)集团总部班子架构。设党委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经理层。领导班子设董事长(党委书记)、总经理、财务总监1名,副总经理4名。
(二)集团内设六个职能部门。综合管理部、党群工作部、企划运营部、财务管理部、人力资源部、审计监察部。
(三)集团所开拓业务板块。1、景区建设投资;2、项目管理和运营;3、融资与资本运作;4、文化旅游服务及相关产业。
(四)集团所属子公司。旗下共有11家子公司,其中全资子公司7家,控股子公司1家,参股子公司3家。